也可札鲁忽赤实际上成为国家最高行政长官。窝阔台灭金以后,命失吉忽秃忽为中州断事官,统管汉地户口、赋税、刑法等事务,专治一方,汉人称之为“胡丞相”。
此外,大汗建有怯薛组织,承担护卫大汗、宫廷服务、行政差遣等任务。怯薛组织设有必阇赤一职,掌管写发大汗诏令及其他宫廷文书事务。
后来,蒙古统治地域不断扩大,在中原和西域各地区颁布政令以及征收贡赋、任免官吏等,都需要行用文书,必阇赤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逐渐得以参与政务,成为次于大札鲁忽赤的辅相之臣。
1231年,窝阔台南征驻跸云中(今山西大同),曾仿中原官称,授予必阇赤长官耶律楚材、粘合重山、镇海三人为中书令和中书左、右丞相,并将必阇赤机构改称中书省。
不过,那时改称的中书省只是权宜之计,并不是蒙古中央统治机构的定制。
忽必烈即位以后,面对蒙古权宜设官、中央统治机构混乱的状况,命令刘秉忠、许衡等人“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
刘秉忠、许衡等人以为,唐宋以来,中央实行三省制,但北宋实际起作用的是中书省、枢密院和三司。
至金代,干脆将三省合为一省,称为尚书省,另设枢密院和御史台,掌管军事和监察。刘秉忠、许衡都生于金代,对金制十分熟悉,认为金代的中央机构简要、实用,建议忽必烈仿照金制,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掌行政,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作为中央的主要行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