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那色彩就多么恶浊,但这且也不管他。图画又多么死板,这且也不管他。出版处虽然是上海,然而奇怪,图上有蜡烛,有洋灯,却没有电灯;有朝靴,有三镶云头鞋,却没有皮鞋。跪着放枪的,一脚拖地;站着射箭的,两臂不平,他们将永远不能达到目的,更坏的是连钓竿、风车、布机之类,也和实物有些不同。
我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记起幼小时候看过的《日用杂字》来。这是一本教育妇女婢仆,使她们能够记帐的书,虽然名物的种类并不多,图画也很粗劣,然而很活泼,也很像。为什么呢?就因为作画的人,是熟悉他所画的东西的,一个“萝卜”,一只鸡,在他的记忆里并不含胡,画起来当然就切实。现在我们只要看《看图识字》里所画的生活状态──洗脸,吃饭,读书──就知道这是作者意中的读者,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活状态,是在租界上租一层屋,装了全家,既不阔绰,也非精穷的,埋头苦干一日,才得维持生活一日的人,孩子得上学校,自己须穿长衫,用尽心神,撑住场面,又那有余力去买参考书,观察事物,修炼本领呢?况且,那书的末叶上还有一行道:“戊申年七月初版”。查年表,才知道那就是清朝光绪三十四年,即西历一九○八年,虽是前年新印,书却成于二十七年前,已是一部古籍了,其奄奄无生气,正也不足为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