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传统农业文化的国家,凭藉这一个文艺竞选的考试制度,把传统文化种子始终保留在全国各地的农村,根柢盘互日深,枝叶发布日茂,使全国各地农村文化水准,永远维持而又逐步向上。几乎使无一农村无读书声;无一地方无历史上的名人古迹。农村永远为中国文化之发酵地,不得不说多少是这一个制度之功效。
再从此渗透到中国人传统的家族宗教“孝”,与乡土伦理“忠”。若依近代术语说之,“孝”的观念起于“血缘团体”,“忠”的观念起于“地域团体”。中国人所谓“移孝作忠”,即是“由血缘团体中之道德观念转化而成地域团体中之道德观念”。惟中国人又能将此两观念,巧妙而恰当地扩展,成为一种“天下太平与世界大同”的基本道德观念,以及自然哲学“天人合一”与和平信仰“善”的种种方面去。
我们只须认识到中国文化之整个意义,便不难见这一制度在近千年来中国史上所应有之地位。我们不妨说,在近代英、美发育成长的一种公民竞选制度,是一种偏重于“经济性的个人主义”之表现。而中国隋、唐以来的科举制度,则为一种偏重于“文化性的大群主义”平民精神之表现。偏经济性的比较适宜于工商竞争的社会,而偏文化性的则比较适宜于农业和平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