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抄、史要、削繁:即节抄原书,取其要点,削繁就简。如晋葛洪《汉书钞》、梁张缅《晋书钞》、晋王蔑《史汉要集》、梁阮孝绪《正史削繁》等。
这类史书在保存资料、纠正谬误、评论史事及人物得失等方面做出了贡献,对后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七)典志
这是记载朝廷政法礼仪的一类史书,包括旧事、职官、仪注、刑法等内容。《隋书·经籍志》著录通计亡书共168部、4657卷,除汉、隋人所撰10部,近300卷外,这一时期的作品占90%以上。其数量如此惊人,说明当时封建统治者出于本阶级利益的需要,而对之格外重视。
旧事:是叙封建统治者以往处理某些重大事情的原则、标准、格式及章程,所谓“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如《晋东宫旧事》《皇储故事》《郗太尉为尚书令故事》《晋修复山陵故事》等,其目的在于发号施令,以利邦国之治。
职官:叙官曹名品,臣之分职,以相统摄之事。如《百官阶次》《梁官品格》《魏晋百官名》《陈百官簿状》等。通过对官吏等级、职权范围的明确规定,以建立层层统治网,巩固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