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现在流行与外地名校联合办学。“名校建民校”的结果是,这些小区没有公办学校、只有民办学校,孩子虽然可以就近入学,却无法“回避”择校费支出。为此,常常会出现一些业主买得起房、孩子上不起学的情形。
2002年11月11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会堂里,一场已经持续1年的小区配套学校究竟是“公办还是民办”的对话,在几经剑拔驽张后仍然没有定夺。
据南山区教育局解释,该区常住人口只有16万,而实际居住人口却有80多万,每年的入学率以20%的速度递增。
为了扭转该区名校偏少的局面,2000年5月,南山区教育局与北京某名校签订协议,经过市、区两级政府同意,确立了北京某名校南山分校的“国有民办”性质。其收费标准由教育局认可、物价局核定,最终反映主办方的教育成本。愿意在此就读的孩子可以继续就读,无法承受择校费的,教育局负责联系一所公办学校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