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文帝以来,汉朝实行刺史制度,由朝廷往各州派驻刺史,负责监察各郡太守,而并不是各郡太守的上级。刺史不常置,甚至连个固定办公的地方都没有,仅仅只是监督各郡太守而已。
黄巾起事,各州汉灵帝刘宏紧急调派了一批刺史前往各州,协助各郡平定黄巾,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刺史的权力。黄巾之乱后,各地的叛乱不断,有些叛乱州的刺史虽然拥有一定的权力。但是这些权力甚至比各郡太守还小,下面要与各郡太守协商,上面一切还得听朝廷三公的指挥。
第294章: 李平策反
而刘焉提出的州牧制,各地州牧就不仅仅只是监察而已,而是直接成为了各郡太守的上级,实际成了一州的军政长官,对上直接对皇上负责,成了名符其实的土皇帝。实行州牧制的直接后果就是诸候并起,汉室宗亲刘焉为一已私利提出的州牧制就这样加速了大汉王朝的覆灭。
“皇上,如果实行州牧制,各州权力过大,恐怕不利于朝廷诏令通达。成帝也曾改刺史置州牧,官高位重,却无大用,哀帝又将州牧复改为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