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理论》中采纳卢梭的方法对付一个朝三暮四的小孩:允许他在空阔地上尽情玩,等累了,将之锁在屋里,不要理会他累不累,任凭他吵闹,让他体会在玩乐中要有温和的仪态。[234]鉴于这部作品的影响力,奥格(Auger)神父将卢梭与柏拉图、普鲁塔克、蒙田、洛克、费纳隆和罗林(Rollin)等古今教育家并列。[235]
《社会契约论》与时代政治思想契合。17世纪,神权世俗化,信仰不再纯正,信徒由对上帝的虔诚转化为对教权的服帖。君权在强化,但它不是现代权力,君权神授,只有国王的统治是正义的。所以,神权和君权是单向的说教,只要求服从。文学公民质疑这一类权力的依据,并从自然状态里推导理想的政治秩序,洛克的《政府论》、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霍布斯的《利维坦》表述有别,但目的相同,抛弃不合理的制度,在没有从属关系的状态中寻找现代权力的起源:
设想人与人彼此孤立,不存在正义与不正义的现象,那是纯粹自然与独立的状态。随着交往增多与个人财富的积累,会有相互的约定,以保障个体的安全和财产权。[236]
与自然状态相关的是契约理论。蛮荒时代的人赋予政府以权力,前提是它要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和自由,若有违反就会被推翻,这是现代政治意义的契约。1728年6月,昂热(Angers)地区教务会议的主题是,“什么是社会契约(Contrat de société),它有多少种类,它的公正性与可行性的基础?”这次会议追溯了社会契约的词义、起源、形式和法律意义的终结,以及社会的起源、分类和构成。[237]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涉及世俗政治理论,是理想化的表述,1762—1763年发行12版,1772年又发行了1版。[238]但他未曾参与公共事务,写作时仅参考几本政论作品,马基雅维利的《佛罗伦萨史》《论李维》,西格努斯(Sigonius,1520—1584)的《论罗马法》,拉波哀西(étienne de La Boétie,1530—1563)的《论自愿服从,或反独裁者》,这是为人诟病之处。[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