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m视频导航剧情介绍:互联网金融中的众筹模式将可能涉及三类刑事犯罪,即《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集资诈骗罪和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与企业债券罪。前两类犯罪情况,我们在前面已经介绍,所以此处重点介绍一些众筹可能引发的第三类刑事犯罪问题。在2013年9月16日,我国证监会对淘宝网一起涉嫌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予以叫停,利用网络平台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行为也被首次界定为“非法证券活动”。我国《证券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